:::
回首頁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購買授權
功能介紹
預約服務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司法判解
行政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法學期刊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意見回饋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定執行刑界限及已執行刑扣抵-評最高法院九十八年台非字第三三八號刑事判決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柯耀程
出版日期:
2010.06.01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裁判時報
/
第 3 期
/102-107 頁
頁 數:
6
點閱次數:
1236
下載點數:
24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柯耀程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執行刑
;
非常上訴
;
非常救濟
;
不利益變更禁止
中文摘要:
非常上訴的目的,並非在於受判決人之利益,而是在於法律適用錯誤的非常救濟,即使認定非常上訴有理由,而可能因此造成不利於受判決人之情形,最高法院亦應爲法律適用錯誤的更正,同時須注意刑訴第四四七條第二項但書之不利益變更禁止的適用範圍。
目 次:
壹、執行刑界限
貳、已執行刑之處置
參、解析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柯耀程,定執行刑界限及已執行刑扣抵-評最高法院九十八年台非字第三三八號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 3 期,102-107 頁,2010年06月01日。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