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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簡易程序等於通常程序?
編著譯者:
許育典
出版日期:
2010.06.15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法學教室
/
第 93 期
/6-7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751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許育典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法律溯及既往
;
法安定性
中文摘要:
行政訴訟法第 229 條第 2 項授權司法院得因情勢需要,以命令裁減或增加簡易程序訴訟標的金額。根據法律保留原則的要求,其認為行政機關對於涉及影響人民基本權實現重要事項的「作為」,須以憲法保留給國會決定的法律為依據,或至少要有國會所決定的法律的明白授權。
目 次:
壹、爭點說明
貳、本案評析
一、行政訴訟法第二二九條:授權明確性的檢驗
二、最高行政法院九十年十一月份決議:法安定性與法律保留的檢驗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22 條 (36.01.01 版)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 18 條 (93.05.19 版)
行政訴訟法 第 4、229 條 (99.01.13 版)
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 8、43 條 (98.07.08 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 629 號
最高行政法院 72 年判字第 1651 號 判例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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