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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公務人員二○一○年考績法修正草案與制度基本問題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明鏘
出版日期: 2010.08.05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雜誌第 184 期/114-123 頁
頁  數: 9 點閱次數: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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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林明鏘
關 鍵 詞: 公務人員考績制度的功能合憲性問題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銓敘部
中文摘要: 公務人員考績之目的在於獎優汰劣,以維持文官體制的良好秩序與服務品質,是一種增強文官素質的手段。所以公務人員考績制度乃上銜接公務人員考試,對下開啓公務人員獎懲升遷及淘汰制度的極重要關鍵性制度。銓敘部於二○一○年提出新制改革方案,希望能夠達成肯定績優表現,協助後段改進,落實績效管理,統合陞遷培訓,善用人力資源,提升文官地位,型塑職場文化,課與主管責任,改造績效指標,改良評比技術與積極目標,以及遏阻官僚陋習,改善勞逸不均,導正獎金迷思破除輪流甲等等消極性目標。
目  次: 壹、公務人員考績制度的功能
貳、台灣公務人員考績法(二○一○年)的改革主要內容
參、台灣考績制度的改革方向
一、從歷史的觀點而論
二、台灣的特殊工作環境
三、從現代文官制度的考績時代趨勢(潮流)而言
肆、固定比例考績丙等之合憲性問題
一、首先就法律明確性原則而論
二、比例原則
三、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伍、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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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鏘,公務人員二○一○年考績法修正草案與制度基本問題,月旦法學雜誌,第 184 期,114-123 頁,2010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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