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公務人員考績制度的功能;合憲性問題;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銓敘部 |
中文摘要: |
公務人員考績之目的在於獎優汰劣,以維持文官體制的良好秩序與服務品質,是一種增強文官素質的手段。所以公務人員考績制度乃上銜接公務人員考試,對下開啓公務人員獎懲升遷及淘汰制度的極重要關鍵性制度。銓敘部於二○一○年提出新制改革方案,希望能夠達成肯定績優表現,協助後段改進,落實績效管理,統合陞遷培訓,善用人力資源,提升文官地位,型塑職場文化,課與主管責任,改造績效指標,改良評比技術與積極目標,以及遏阻官僚陋習,改善勞逸不均,導正獎金迷思破除輪流甲等等消極性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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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公務人員考績制度的功能 貳、台灣公務人員考績法(二○一○年)的改革主要內容 參、台灣考績制度的改革方向 一、從歷史的觀點而論 二、台灣的特殊工作環境 三、從現代文官制度的考績時代趨勢(潮流)而言 肆、固定比例考績丙等之合憲性問題 一、首先就法律明確性原則而論 二、比例原則 三、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伍、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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