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租金債權之移轉與時效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誠二
出版日期: 2009.10.01
刊登出處: 台灣/台灣法學雜誌第 137 期/81-85 頁
頁  數: 4 點閱次數: 1850
下載點數: 16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林誠二
關 鍵 詞: 租金債權法定孳息收取權人抵押權
中文摘要: 租金債權於我國民法上具有多重特性。首先,其爲一定法律關係當事人所得收取之法定孳息。其次,於消滅時效上,租金債權之請求權應適用 5 年之短期消滅時效且罹於時效後權利人不得就擔保物權取償。另於「買賣不破租賃」之情形發生時,未支付之租金債權是否隨同移轉亦爲實務上之重要問題。為此,本文特設實例加以分析說明,以使讀者清楚瞭解具體情形中之法律關係。
目  次: 壹、租金債權之多重特性
一、法定孳息
(一)法定孳息之收取權人
(二)實行抵押權對於法定孳息收取權之影響
1. 須爲抵押物扣押後所生之法定孳息
2. 須爲抵押人得收取之法定孳息
3. 須通知清償義務人抵押物遭扣押之情事(對抗要件)
二、時效制度上之特殊性
貳、「買賣不破租賃」發生時之影響
一、「買賣不破租賃」規定之效力
二、標的物讓與前未清償租金之權利歸屬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林誠二,租金債權之移轉與時效,台灣法學雜誌,第 137 期,81-85 頁,2009年10月01日。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