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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租金債權之移轉與時效
編著譯者:
林誠二
出版日期:
2009.10.01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法學雜誌
/
第 137 期
/81-85 頁
頁 數:
4
點閱次數:
1484
下載點數:
16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林誠二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租金債權
;
法定孳息
;
收取權人
;
抵押權
中文摘要:
租金債權於我國民法上具有多重特性。首先,其爲一定法律關係當事人所得收取之法定孳息。其次,於消滅時效上,租金債權之請求權應適用 5 年之短期消滅時效且罹於時效後權利人不得就擔保物權取償。另於「買賣不破租賃」之情形發生時,未支付之租金債權是否隨同移轉亦爲實務上之重要問題。為此,本文特設實例加以分析說明,以使讀者清楚瞭解具體情形中之法律關係。
目 次:
壹、租金債權之多重特性
一、法定孳息
(一)法定孳息之收取權人
(二)實行抵押權對於法定孳息收取權之影響
1. 須爲抵押物扣押後所生之法定孳息
2. 須爲抵押人得收取之法定孳息
3. 須通知清償義務人抵押物遭扣押之情事(對抗要件)
二、時效制度上之特殊性
貳、「買賣不破租賃」發生時之影響
一、「買賣不破租賃」規定之效力
二、標的物讓與前未清償租金之權利歸屬
相關法條:
民法 第 70、125、126、145、179、295、297、425、439、766、864、867、869、880 條 (98.06.10 版)
相關判解:
最高法院 23 年上字第 3092 號 民事判例
最高法院 41 年台上字第 1100 號 民事判例
最高法院 44 年台上字第 30 號 民事判例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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