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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對於同一使用人同一過失之不同見解-簡評最高行政法院九八年度判字第四二○號
編著譯者:
蔡震榮
出版日期:
2009.10.01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法學雜誌
/
第 137 期
/179-182 頁
頁 數:
4
點閱次數:
788
下載點數:
16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蔡震榮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轉口
;
三角貿易
;
推定過失
;
通關
;
實質審查
中文摘要:
原貨物運送委託人於載貨提單、航運公司之通知單、載貨提單及海關艙單上均載有「貨物自韓國釜山經基隆轉口至馬尼拉」等字樣,而通運有限公司委報關股份有限公司卻以三角貿易方式報關等情,究屬轉口或三角貿易有釐清之必要。報關股份有限公司誤報本件為三角貿易型態,通運有限公司是否須負民法第 224 條履行輔助人責任?行政機關對於當事人所提之異議應為形式審查或實質審查?(更正時間已超過 1 個月)
目 次:
壹、事實摘要
貳、爭點
參、簡評
一、轉口與三角貿易之區別
二、行政法上與民事法上故意或過失認定應有不同標準
三、適用法規之釐清
肆、結論
相關法條:
民法 第 224 條 (98.06.10 版)
海關緝私條例 第 39-1 條 (96.03.21 版)
行政罰法 第 5、7、46 條 (94.02.05 版)
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 第 3 條 (98.07.08 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 275 號
最高行政法院 98 年度判字第 420 號 判決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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