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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論著名商標之沖淡行為與作商標使用行為之區別-九十四年度智上易字第五號判決評析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許忠信
出版日期: 2010.08.01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裁判時報第 4 期/93-101 頁
頁  數: 8 點閱次數: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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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許忠信
關 鍵 詞: 著名商標沖淡混淆不正競爭
中文摘要: 由於我國有不正競爭防止法,且商標法對著名商標之保護並無不正性之要求,而且亦侷限於沖淡行爲,因此,著名商標使用行爲宜採狹義(即作商品或服務之表徵行爲),而僅限於作商標使用之行爲。
目  次: 壹、有無不正競爭防止法之法制差異
貳、著名商標之概念
參、沖淡與混淆互斥但榨取與淆混可能競合
肆、有無不正性之要件影響到近似性之要求不同
伍、商標使用行爲
陸、我國法
柒、對本判決之評析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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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忠信,論著名商標之沖淡行為與作商標使用行為之區別-九十四年度智上易字第五號判決評析,月旦裁判時報,第 4 期,93-101 頁,2010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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