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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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合法與違法誘捕偵查之區別標準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吳巡龍
出版日期: 2009.11.01
刊登出處: 台灣/台灣法學雜誌第 139 期/174-178 頁
頁  數: 5 點閱次數: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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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吳巡龍
關 鍵 詞: 誘捕偵查誘陷抗辯陷害教唆犯意創造型釣魚犯罪偵查
中文摘要: 「誘捕偵查」指偵查人員基於犯罪偵查之目的,自己或以線民以挑唆或配合他人犯罪之方式進行偵查,在犯罪結果未發生前予以逮捕。其形態包括誘使他人犯罪,並於著手時逮捕;或誘使他人犯罪,並完成構成要件之行為,在犯罪成果為未確保前逮捕。
目  次: 壹、前言
貳、合法與違法誘捕偵查之區別標準
參、違法誘捕偵查之程序法效果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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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巡龍,合法與違法誘捕偵查之區別標準,台灣法學雜誌,第139期,174-178頁,2009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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