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金融機構;經營權爭奪;假處分;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股東會主席;金融監理 |
| 中文摘要: |
金融機構經營權之爭奪而言,由於金融機構之資產規模龐大,並掌握經濟社會之重要資源,其成敗對當事人之利害關係重大,雙方必然竭盡所能採取各種方法,以達成目的。而我國司法實務上,採用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制度作為攻防手段者,屢見不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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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經營權爭奪之「法院鬥法」 一、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戰術運用 二、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執行力及拘束力 參、股東會主席之權限及違反假處分之效力 一、股東會主席之權限範圍 二、股東會主席違反假處分之法律效果 肆、金融主管機關之監理措施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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