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刑事類實務導讀(最高法院 99 年度台上字第 1657 號刑事判決等 22 則裁判之說明)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鈺雄
出版日期: 2010.07.01
刊登出處: 台灣/台灣法學雜誌第 155 期/140-150 頁
頁  數: 15 點閱次數: 1492
下載點數: 60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林鈺雄
關 鍵 詞: 作為義務障礙未遂共同正犯沒收接續犯接續實施自白方式
中文摘要: 本期收錄 22 則最高法院裁判要旨。其中,99 年度台上字第 1657 號判決,涉及經營者對於在其營業場所遊樂之遊客(兩位兒童)的過失致死責任問題,判決援引危險前行為作為違反義務的論據。99 年度台上字第 1573 號判決處理己意中止與障礙未遂之區別,此外另涉財產犯不法所有意圖之判斷,判決認為短暫持有後予以棄置,亦屬實現所有權內容之行為,仍有不法所有意圖。99 年度台上字第 1901 號判決,亦涉及己意中止爭點,判決以運輸毒品起運時即已「既遂」為由,否認中止犯之可能性等。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林鈺雄,刑事類實務導讀(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657號刑事判決等22則裁判之說明),台灣法學雜誌,第155期,140-150頁,2010年07月01日。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