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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違反調解結論之懲戒」與「重大污辱之行為」/桃園地院九八勞訴一一六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陳建文
出版日期:
2010.07.15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法學雜誌
/
第 156 期
/240-243 頁
頁 數:
4
點閱次數:
1349
下載點數:
16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陳建文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調解
;
懲戒
;
重大污辱
中文摘要:
對於勞資雙方於勞資爭議調解後就調解結論認知不一時,應如何解釋?勞動基準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而所謂「重大侮辱之行為」,應如何判斷認定。
目 次:
判決摘要
關鍵字
裁判簡評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陳建文,「違反調解結論之懲戒」與「重大污辱之行為」/桃園地院九八勞訴一一六,台灣法學雜誌,第156期,240-243頁,2010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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