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保險業;保險作業委外項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注意事項;消費者;公證人;保險經紀人 |
中文摘要: |
行政院金管會為因應部分保險業務委由他人辦理之需求日益增加,乃訂立「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其重點詳述如後,以正面表列方式明確規範保險業作業委外項目範圍,又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不列入注意事項規範;保險業務作業應設專責單位有效掌控作業程序;保險業之債權催收作業須委外時,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始得為之;保險業委外時應自行負擔費用,且於違反注意事項時,接受處分。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