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自由貿易協定;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台灣製造;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一般貨物;產地標示 |
中文摘要: |
關於原產地標示,實際上不是僅存於內國法之問題,尙與國際貨物流通有關,尤其在國際貿易協定架構下,如何正確識別貨物原產地,攸關正確適用貿易協定,因此在 1994 年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第九條即已有一般性之約定。我國關於進口貨物之原產地認定,多以「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做判斷,然因爲中國大陸產品,在我國並非完全自由貿易,造成諸多錯誤或不實標示案件,目前雖有 ECFA 之簽訂及後續之諮商,但囿於限制進口政策仍然存在,以及廠商及消費者心理因素,原產地標示爭議,恐怕不會很快落幕,仍然値得廠商加以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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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關鍵詞: |
ECFA |
目 次: |
壹、台灣製?中國製?曰本製?進口貨物標示規範 貳、原產地?產地?生產國別? 肆、附加價値與產地標示 伍、「台灣製造」 陸、不實標示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柒、自由貿易協定、 ECFA 與產地標示 捌、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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