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室內設計;展覽;賽事;銀行業;早收清單;期貨證券;航空維修 |
中文摘要: |
由於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已於 2010 年 9 月 12 日生效。其中第二階段服務業早收清單亦開始實施。台灣方面開放陸資來台項目有四項,分別為特製品設計服務業(室內設計與工業設計除外之專門設計服務),合辦專業展覽服務、運動休閒服務業(如舉辦專業賽事)及銀行業(大陸銀行得來台設分行);而大 陸則開放專業設計服務、醫院服務、飛機維修保養服務、銀行業、保險業、期貨證券業等服務業。
|
英文關鍵詞: |
ECFA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