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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ECFA 開放第二階段早收清單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周錦國
出版日期: 2011.01
刊登出處: 台灣/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100 年 1 月號/5 頁
頁  數: 1 點閱次數: 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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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理律法律事務所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室內設計展覽賽事銀行業早收清單期貨證券航空維修
中文摘要: 由於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已於 2010 年 9 月 12 日生效。其中第二階段服務業早收清單亦開始實施。台灣方面開放陸資來台項目有四項,分別為特製品設計服務業(室內設計與工業設計除外之專門設計服務),合辦專業展覽服務、運動休閒服務業(如舉辦專業賽事)及銀行業(大陸銀行得來台設分行);而大
陸則開放專業設計服務、醫院服務、飛機維修保養服務、銀行業、保險業、期貨證券業等服務業。

英文關鍵詞: ECFA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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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錦國,ECFA 開放第二階段早收清單,理律法律雜誌雙月刊,100 年 1 月號,5 頁,2011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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