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債權讓與;應收債權承受;將來債權讓與;金融;不定期;不訂金額 |
中文摘要: |
近年來部分金融業盛行承做「應收債權承受」業務,或有稱爲「應收債權託管」、「應收債權讓與」等名詞,其實質內涵及名稱不一,然因近年關於此問題之司法見解多所更迭,以致於影響此ー業務之發展,迄今,猶存諸多未決問題,此實務上重大問題,國內外業者則多方諮詢我國司法、金融專家,亦未能獲致確定性解答,實屬重大之問題。而多位學者或撰專文、或部分述及看法,可謂見解紛雜;不惟實務見解未臻ー致,國際上對於此一運作亦呈多種規範或裁判,身爲司法實務工作者,已然對此見解之紛雑感到困擾不已,本文期最高法院及專家針對類此重大實務問題,能有有效及迅速的一致看法或方向,給予解決之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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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背景事實 貳、問題之發生 參、最高法院近期二則有關將來債權讓與通知之意見 肆、見解差異對於金融實務之影響(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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