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專案考績;平時考核;評鑑 |
中文摘要: |
鑑於公務人員之考績逐漸流於形式,未能有效獎優汰劣,銓敘部在民國 99 年 4 月向立法院提出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秉持落實績效管理,提升文官效能之原則,大幅度修法。草案公布後隨即引起各界關注,尤以增定考列丙等人數比例並命資退之規定最富爭議。本文擬試評析草案,提出改進建議,期能消弭爭議、完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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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前言 壹、草案修正要點 一、回歸績效評鑑 二、貫徹獎優汰劣 三、提升規範密度 貳、年終考績與專案考績名同而實異 一、考績、懲戒本質不同 二、年終考績、專案考績之事由應予區別 三、年終考績、專案考績之正當行政程序亦應不同 四、懲戒與懲處之司法審查標準不同 參、「訂定考丙比例並命資退」之合憲性 一、形式合憲性審查 二、「違憲審查基準」選擇 三、「目的合憲性」審查 四、「手段暨目的關聯性」審查 (一)適當性原則 (二)必要性原則 (三)狹義比例原則 肆、草案修正芻議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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