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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組織與職權-兼評我國證券交易法 2010 年增訂之第 14 條之 6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戴銘昇
出版日期: 2011.01
刊登出處: 台灣/證交資料第 585 期/31-55 頁
頁  數: 26 點閱次數: 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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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戴銘昇
關 鍵 詞: 董監事董事會薪資報酬委員會投資人強制設置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明確落實董事會之責任預決性質全體董事三人以上資訊揭露
中文摘要: 由於薪酬委員會此一制度是我國初次立法引進,礙於時間及能力之限,本文僅就其組織及職權相關之事項做一簡單之介紹,並非全面性的檢視此一制度。由國際間的做法,可知要設計一個固定的標準來衡量負責人薪酬有無過度雖尚有困難,但是可以從程序面著手來間接遏止有薪酬過高的狀況,例如設置薪酬委員會,就現階段而言,乃一個值得效法的做法!鑑於此一制度實施在即,本文認為主管機關似宜儘速對此一制度做一通盤之研究,以減少真正實行時可能遭遇的困難。
目  次: 壹、前言
貳、薪酬委員會之基本介紹
一、薪酬委員會是否應強制設置?
二、薪酬委員會之設置依據
三、薪酬委員會之地位
四、薪酬委員會之組織規程
參、薪酬委員會之組織
一、薪酬委員身分、獨立性及專業資格限制
(一)身分之限制
(二)獨立性之限制
(三)專業資格之限制
二、薪酬委員會之人數
(一)薪酬委員會至少應有幾名成員?
(二)薪酬委員會人數的上限
三、薪酬委員之任期
四、薪酬委員個人之薪酬
肆、薪酬委員會之職權及其行使
一、薪酬委員會之職權
(一)薪酬委員會之職權項目
(二)薪酬委員會審議之對象
(三)薪酬委員會審議之標的
二、薪酬委員會之開會
伍、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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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銘昇,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組織與職權-兼評我國證券交易法 2010 年增訂之第 14 條之 6,證交資料,第 585 期,31-55 頁,2011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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