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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金融監理與行政調查-證券交易法中當事人之協力義務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胡博硯
出版日期: 2011.01.15
刊登出處: 台灣/台灣法學雜誌第 168 期/66-83 頁
頁  數: 15 點閱次數: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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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胡博硯
關 鍵 詞: 證券主管機關金融檢查證券市場協力義務當事人協力義務勘驗
中文摘要: 由於國內較少從公法的面向談論財經法的問題,有關在金融監理領域當中行政調查問題的討論付之闕如,甚至是無法釐清行政調查與金融檢查間的關係,本文因此打算從此一角度著手,先論及行政調查制度的概念與基本原則,由於行政調查乃是以職權調查主義為主,協力之義務必須要有法律規範始能強加於當事人。再者必須要在名詞上釐清的是財經法上常用的金融監理與行政調查的關係,最後則是針對個別的當事人協力義務加以討論。
目  次: 壹、前言
貳、行政調查
一、槪念
二、職權調查主義與當事人參與
三、行政調查之方法
參、金融監理與行政調查
一、金融監理與行政調查之區別
二、金融監理機關實施行政調查之方法
肆、證券市場中當事人之協力義務
一、當事人協力義務
二、證券交易法上當事人協力義務之種類
三、小結
伍、結語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胡博硯,金融監理與行政調查-證券交易法中當事人之協力義務,台灣法學雜誌,第168期,66-83頁,2011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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