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公司清算完結之效力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王志誠
出版日期: 2011.03.15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教室第 102 期/16-17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2125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王志誠
關 鍵 詞: 清算完結合法清算清算人
中文摘要: 我國司法實務之見解,向來認為公司是否清算完結,法人人格是否消滅,應視其已否完成合法清算,並依非訟事件法規定,向法院辦理清算完結登記而定。而清算人執行清算事務時,若皆依法令造具財務報表及財產目錄、催告債權人報明債權及通知已知之債權人報明債權、了結現務、收取債權、清償債務、分派賸餘財產及召集股東會,其程序可說是符合所稱之合法清算。
目  次: 壹、問題意識
貳、清算完結後之未分派財產及「未結」債務
一、未分派財產之處理
二、「未結」債務之處理
參、清算完結後清算人之責任
肆、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王志誠,公司清算完結之效力,月旦法學教室,第 102 期,16-17 頁,2011年03月15日。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