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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愛之適足以害之的美麗錯誤?-育嬰假休完變失業的悲歌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李惠宗
出版日期: 2011.03.15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教室第 102 期/6-7 頁
頁  數: 2 點閱次數: 1157
關 鍵 詞: 基本權第三人效力母性社會安全
中文摘要: 本文以下將探討請育嬰假的保障,是否有憲法基礎?基本權第三人效力理論是否適用?性別工作平等的落實,應有何機制?
目  次: 壹、爭點
貳、分析
一、憲法保障母性的法理基礎
二、基本權第三人效力的理論
(一)不適用說
(二)直接説
(三)間接說
三、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落實
四、避免「愛之適足以害之」的勞動立法—兼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李惠宗,愛之適足以害之的美麗錯誤?-育嬰假休完變失業的悲歌,月旦法學教室,第 102 期,6-7 頁,2011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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