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證券市場;操縱行為;沖洗買賣;交割;下市;犯罪所得 |
| 中文摘要: |
市場操縱者通常假借「養、套、殺」之一系列行為,製造虛偽活絡之交易假象,形成不公正之證券市場價格,固然應加以禁止。問題在於,證券投資決策不僅受到消息面與基本面之影響,更涉及資金來源、資金需求及風險控管等層面之複雜問題;且操縱行為與正當投資之區分,尚涉及行為人主觀意圖之判斷,司法實務上之認定,並非易事。因此,如何建構明確、合理之條文規定,以資各界遵守,當為首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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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證券交易法第 155 條之規範構造及分析 一、不履行交割(違約交割) 二、相對委託 三、連續交易(連續買賣) 四、沖洗買賣 五、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 六、概括條款 參、連續交易之犯罪所得 一、計算基礎 二、計算公式 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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