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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淺談預防接種事故之救濟法制
編著譯者:
邱玟惠
出版日期:
2010.12.15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法學雜誌
/
第 166 期
/35-39 頁
頁 數:
4
點閱次數:
1596
下載點數:
16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邱玟惠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預防接種
;
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
;
H1N1 疫苗
;
季節性流感
;
德國麻疹混合疫苗
;
白喉破傷風百日咳混合疫苗
;
口服沙賓疫苗
中文摘要:
預防接種救濟審議之主要任務,並非在於解明副作用發生之醫學上原因,亦非藉此而對疫苗之品質作背書或是證明,而是在認知救濟法制之緣由與目的下,發揮救濟預防接種副作用受害者之功能。因此審議之結果上雖有「有關」、「不能排除相關」、「無關」之判定結果,然其目的係在於作出救濟與否之決定,而不在於醫學原因之闡明或誰是誰非的判定。是以,如果審議單位不能理解救濟制度之本旨,反而錯誤地認為救濟之決定將代表疫苗副作用發生之責任歸屬,而以嚴格的因果關係原則審核救濟案件,如此之審議心態,不但無助於強化民眾對於疫苗之信心,更是偏離救濟制度之創設緣由。
目 次:
壹、背景-我國之預防接種狀況
貳、風暴-2009年H1N1新型流感疫苗
參、反省-預防接種與救濟制度之意義
肆、檢討-我國之預防接種救濟法制與問題點
伍、未來方向-本文之建議
陸、結語-正確認識與制度
相關法條:
傳染病防治法 第 28 條 (98.01.07 版)
預防接種作業與兒童預防接種紀錄檢查及補行接種辦法 第 4 條 (97.04.15 版)
相關判解:
最高法院 100 年度台上字第 5544 號 刑事判決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0 年度訴字第 1320 號 判決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0 年度訴字第 496 號 判決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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