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購買授權
功能介紹
預約服務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司法判解
行政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法學期刊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意見回饋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照片的證據性質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吳巡龍
出版日期:
2010.12.15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法學雜誌
/
第 166 期
/222-225 頁
頁 數:
4
點閱次數:
1714
下載點數:
16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吳巡龍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傳聞法則
;
人證
;
證物
;
最佳證據法則
中文摘要:
證人提出現場照片以輔助其說明,該相片等同於證人供述,有傳聞法則之適用,亦即原則需證人出庭說明照片內容並接受交互詰問為證據。至於檢察官起訴被告散布猥褻的相片為實物證據;提款機監視器翻拍詐欺集團車手的提款照片為錄影性質之直接證據,均不適用傳聞法則。
目 次:
壹、判決要旨
貳、簡評
參、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吳巡龍,照片的證據性質,台灣法學雜誌,第166期,222-225頁,2010年12月15日。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