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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典權新法析論與存廢評估
編著譯者:
陳榮傳
出版日期:
2010.06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民商法雜誌
/
第 28 期
/75-90 頁
頁 數:
16
點閱次數:
957
下載點數:
64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陳榮傳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典權
;
物權法定主義
;
回贖
;
轉典
;
處分一體性
中文摘要:
典權是台灣的固有制度,其相關規定至今仍保留為民法物權編的獨立一章。二○一○年修正後的典權新法使典權的定義更趨周延,修正回贖及典價扣減的相關規定,也強化及增訂關於典權用益性及一體性的規定。本文一方面析論典權新法的規定,指出其規定若干未盡妥適之處及適用上的問題,另一方面亦從立法論的角度,就典權制度的存廢問題提出檢討。在典權盛行的傳統法制條件已不存在的今夭,土地登記實務的統計資料也顯示典權乏人問津的程度,比剛被刪除的永佃權還更糟,本也因此建議在立法資源及立法經濟的基礎上,重評估典權的存廢問題。
目 次:
壹、緒言
貳、典權定義趨周延
一、典權要件無占有
二、典權核心在回贖
參、強化典權用益性
一、地上權化的趨勢
二、回贖準用地上權
三、法定地上權可議
肆、確立典權一體性
一、典權設定一體性
二、典權處分一體性
三、典物回贖一體性
伍、絕賣條款與回贖
一、絕賣條款須登記
二、轉典典物的回贖
陸、典價扣减及回復
一、典物權利二元化
二、典價扣減新公式
三、典價與風險負擔
四、重建與典價重估
柒、典權存廢再思考
一、典權運用須條件
二、外在環境已變遷
三、抵押權興典權替
四、典權結構不效率
五、典權恐再被淘汰
捌、結論
相關法條:
民法 第 836-2、836-3、838-1、841-6、850-9、873-1、893、912、921、922-1、923、924 條 (99.05.26 版)
土地法 第 104 條 (95.06.14 版)
相關判解:
院字第 2190 號
最高法院 40 年台上字第 1109 號 民事判例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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