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行政執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義務人;擔保人;執行名義 |
中文摘要: |
縣政府於核定應發給人民之徵收補償費公告確定並發放完畢後,嗣後再發函給該民眾,謂該民眾原領補償費金額超過,有溢領情形,並請於所定日期前返還溢領金額,惟其逾期仍未返還。本文將討論得否移送行政執行之爭議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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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案例事實與問題意識 一、案例事實 二、問題意識 貳、行政執行法之規定與圖解 參、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要件之分析 一、義務人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二、逾期不履行 三、經主管機關移送 肆、本案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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