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受胎24週說;一部露出說;陣痛說;全部露出說;獨立呼吸說;生前意願;不施行急救;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取代判斷原則;自主原則;醫學倫理;生存之鍵 |
| 中文摘要: |
目前我國實務對於死亡之認定,以綜合判斷說為原則,以腦死說為例外(限器官移植)。惟此種因時因地而異的死亡認定,相對於嚴苛之刑法,實屬不宜!應若仿外國例,將「腦死」定為法律死,則病患若已達腦死之標準,則後續之醫療照顧,應視為道德義務,而非法律義務。而以「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之非全面適用性法條框架有關「不施行急救」範圍,亦屬不宜,須全面修正。至於經急救後死而復生者,何時得重新成為權利義務主體,此第二次生命始點之定義,在急救醫學突飛猛進之今日,更屬刻不容緩、亟待解決的重大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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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人之終期認定及衍生問題 一、死亡認定之學說 二、急救醫學及移植醫學對死亡認定之衝突 三、急救醫學及安寧緩和醫療之衝突 四、第二生命之始點 肆、代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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