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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稅法實務導讀(最高行政法院 100 年度判字第 336 號判決等 5 則裁判之說明)
編著譯者:
陳清秀
出版日期:
2011.05.01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法學雜誌
/
第 175 期
/175-184 頁
頁 數:
10
點閱次數:
676
下載點數:
40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陳清秀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薪資所得
;
稅捐規避
;
隱名合夥
;
信託
中文摘要:
最高行政法院 100 年度判字第 336 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 100 年度判字第 343 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 100 年度判字第 380 號判決及最高行政法院 100 年度判字第 356 號判決具有重要意義,特別值得提出來說明如下:
一、本件判決看似表面合法,卻漏未斟酌勞工實質上並未享受該租金收入。二、上訴人出於規避所得稅之主觀意思,所安排之脫法行為,形式上雖屬合法,惟實質上係為達避稅之目的之脫法行為,故其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隱匿其脫法行為而以形式安排情事申報,自應有逃漏稅捐之認識,難謂無故意。三、本件醫院實際所得人如果確為 12 人,即應以該 12 人為課稅主體,而不應單純以出名營業人作為所得歸屬者,否則即屬違法之行政處分。四、信託法實施前之信託行為乃屬合法之法律行為,借名登記並非脫法行為,非謂借名登記完全等同於贈與行為。
相關法條:
民法 第 700、704 條 (99.05.26 版)
所得稅法 第 14、24、66-8、110 條 (100.01.26 版)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 62、87、92 條 (98.09.14 版)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 4、5-2 條 (98.01.2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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