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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定罪率;刑事醫療鑑定;醫療糾紛;醫療知識;鑑定;自由心證;跨行知識;醫事審議委員會 |
中文摘要: |
隨著病患自主意識的提升,醫療糾紛將會越來越多。醫療糾紛一直是醫病關係的夢魘。醫師以救人為天職,絕對沒有醫生樂見糾紛的發生。醫療糾紛的發生,必然是因為醫療結果無法滿足病患或其家屬的要求,甚至出現病情加重或死亡。醫師雖然都是菁英,但也有能力上的極限,加上醫療行為囿於人體的不可控制性、醫學的有限性,危險的發生在本質上就很難全然排除與控制。要求醫師對於一切的醫療糾紛承擔責任,包括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行政上的懲戒處分,甚至刑事責任,是嚴苛而不合理的對待。過度苛刻的要求,只會讓醫師保守防禦,一切醫療只是依照儀式進行,不敢冒險積極治療病患,其結果只有讓醫療品質退步,絕非病患之福。所以在醫療糾紛發生後,如何透過科學的刑事醫療鑑定,理性辯論,發現事實真相,釐清責任的歸屬,是解決醫療糾紛,避免醫病關係陷入對立緊張的唯一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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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刑事醫療糾紛的特色 一、以刑逼民 二、低定罪率 三、任意鑑定制度 四、判斷有無疏失 參、刑事醫療鑑定人的角色 一、可替代、能拒卻 二、有資格的限制 三、裁判的輔助者 肆、刑事醫療糾紛的困境 一、醫療知識的不確定 二、鑑定結果可能有誤 三、法官可以自由心證 四、跨行知識的困難 五、鑑定作業的疑慮 伍、解決刑事醫療糾紛困境的展望 一、醫師說明義務的落實 二、立法上採取重大過失 三、證據法則的妥善運用 四、制度上採取專家參審制 五、開設司法醫學的課程 六、改革鑑定作業的問題 七、謙抑的刑事司法走向 陸、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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