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上訴制度;上訴權;追訴權 |
中文摘要: |
本文擬從檢察官追訴權及當事人上訴權的觀點,參酌刑事妥速審判法第 8 條及第 9 條的立法意旨,有體系的檢討刑事程序中檢察官對於法院裁判聲明不服的救濟機制應否,以及如何限制之多樣而複雜的課題。至於,有關第二審是否改採事後審查審、第三審上訴是否改採嚴格法律審之上訴審結構的爭議,則僅結論式的附帶略述淺見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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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檢察官與被告上訴權內涵之差異 一、上訴權之依據及性質 二、上訴之目的與審級救濟 三、上訴權與一事不再理 四、訴訟目的觀與上訴制度 五、比較檢討 參、不利益再審規定之修正與檢察官之抗告權 一、刑事訴訟法第422條不利益再審規定之修正 二、刑事訴訟法第435條第3項之修正 肆、一部上訴與禁止不利益變更原則 一、一部上訴權之尊重 二、上訴權與禁止不利益變更原則 伍、上訴審之結構論 陸、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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