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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首投族做為憲法守護神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陳英鈐
出版日期:
2011.05.15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法學雜誌
/
第 176 期
/91-99 頁
頁 數:
9
點閱次數:
1166
下載點數:
36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陳英鈐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首投族
;
憲法
;
合併選舉
;
選舉權
中文摘要:
中選會的併選決定是否違法,並侵害甲的選舉權,應由行政法院判決撤銷中選會之併選決定,並判命中選會遵照判決之法律見解重新裁量決定總統副總統投票日。
目 次:
壹、訴的合法性要件
一、行政法院的審判權
二、訴訟類型的決定
三、事先請求
貳、訴有無理由
一、併選決定的形式合法性
二、併選決定的實質合法性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陳英鈐,首投族做為憲法守護神,台灣法學雜誌,第176期,91-99頁,2011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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