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租金債權;債權讓與;抵押權人;扣押 |
中文摘要: |
本設例中須檢討之問題為 1. 將來債權之讓與的可否及其效力如何、2. 民法第 864 條所定「抵押權之效力,及於抵押物扣押後抵押人就抵押物得收取之法定孳息」之意義為何、3. 對扣押後發生之租金,上述 1. 之受讓人及 2. 之抵押權人何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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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將來債權之讓與 一、限制之基準 二、對於債務人之通知的意義 貳、抵押權效力之範圍與法定孳息 參、租金債權受讓人(戊)與抵押權人(乙)之優劣 一、學說檢討 二、本文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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