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證券交易犯罪;證券交易刑法;公開收購;強制公開收購;空白刑法 |
中文摘要: |
證券交易法第一七五條規定「未公開收購取得股份罪」之性質,屬於純正不作為犯,其犯罪成立要件之核心,在於作為義務主體之身分資格,須符合取得時間與持股比例之限制。而「預定取得」為行為主體之身分要素,且為客觀之構成要件要素,須有於「五十日内取得百分之二十以上股份」之事實,且須有「取得之計晝」者,始能成立該罪。
|
目 次: |
壹、前言 貳、案例設定 參、我國公開收購制度之立法沿革 肆、證券交易法刑事規制與刑法之關係 伍、「未公開收購取得股份罪」之解析 陸、結論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