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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商事法實務導讀(最高法院 100 年度台簡抗字第 15 號民事裁定等 4 則裁判之說明)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王志誠
出版日期: 2011.08.15
刊登出處: 台灣/台灣法學雜誌第 182 期/143-152 頁
頁  數: 9 點閱次數: 1994
下載點數: 36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王志誠
關 鍵 詞: 無權代表惡意抗辯無因性人的抗辯情勢變更原則核保循環
中文摘要: 本期對於票據法、海商法及保險法之商事法類實務見解,共選刊最高法院裁判 1 則、高等法院裁判 3 則,茲略述其重要意義、關鍵爭點及其延伸問題:
一、財團法人董事無權代表法人簽發票據之行為得否對抗善意執票人之疑義
二、發票人基於意思表示瑕疵所為之發票行為得否主張人的抗辯之疑義
三、海事優先權得優先受償之標的物範圍之疑義
四、再保險市場之價格波動有無民法第 227 條之 2 情事變更原則之適用疑義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王志誠,商事法實務導讀(最高法院100年度台簡抗字第15號民事裁定等4則裁判之說明),台灣法學雜誌,第182期,143-152頁,2011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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