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綜合查詢
法學期刊
論著
博碩論文
國家考試
升學考試
法學期刊.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法定代理人之侵權行為責任
編著譯者:
姚志明
出版日期:
2011.09.15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法學教室
/
第 108 期
/18-20 頁
頁 數:
2
點閱次數:
997
下載點數:
8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姚志明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法定代理人
;
監護
;
事實上不能
中文摘要:
無行為能力人或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其法定代理人須依民法第一八七條第一項連帶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或負全部損害賠償責任。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法有明文規定(民法一○八六)。若父母離異,未成年子女由父親監護,而母親並改嫁他人而移居他處,日後當父親死亡,該未成年子女與祖父母同住,母親是否仍為民法第一八七條第一項所稱之法定代理人?
目 次:
壹、爭點
貳、案例分析
參、結論
相關法條:
民法 第 184、187、1086、1091、1094、1098 條 (99.05.26 版)
相關判解:
最高法院 32 年永上字第 304 號 民事判例
最高法院 91 年台上字第 1798 號 民事判例
最高法院 100 年度台上字第 1548 號 民事判決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