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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出租人以供違反法令使用為由收回基地-土地法第一○三條第二款之內涵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吳從周
出版日期: 2011.09.15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教室第 108 期/21-23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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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從周,出租人以供違反法令使用為由收回基地-土地法第一○三條第二款之內涵,月旦法學教室,第 108 期,21-23 頁,2011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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