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金融監理;金融海嘯;ECFA;金融 M0U;金融改革;關係人交易;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金融服務業法草案 |
| 中文摘要: |
二十一世紀前 10 年,我國金融法制發展深受國際化與本土化兩股力量的激盪與影響。從國際化而言,2008 年以降金融海嘯掀起全球金融監理變革,同時具有特殊關係的兩岸,也在 2010 年實施金融監理合作,並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及「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在本土化部分,由於長久以來金融業受嚴格管制與保護,造成公營行庫林立,政府為此推動金融改革,然各界對於應否及如何整併,意見仍屬分歧。 本文第一部分從國際化與本土化兩個面向,回顧我國過去十年金融法制之發展,並提供未來發展之看法與建議。第二部分說明全球化與本土化的背景,分別探討國際金融海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台灣金融業整併、以及本土金融法制的特性等,勾勒出兩股浪潮對我國所產生的契機與挑戰。第三部分檢視紅火案與結構債事件,以及金融消費者保護議題,包括最新通過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主張金融監理宜在興利與防弊間求取平衡。結語部分針對我國金融法制之發展,提出幾點觀察與建議,敬供各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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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全球化與本土化的背景 一、國際金融海嘯 二、ECFA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三、台灣金融業的整併 四、我國金融監理的特性 參、金融法制:全球視野與本土反思 一、關係人交易:以紅火案為例 二、行政指導的分際:以投信結構債事件為例 三、金融監理理念的擺盪:以金融服務業法草案為例 四、金融消費者保護的本土實踐 肆、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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