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專利師;專利訴訟;智慧財產訴訟 |
中文摘要: |
專利師法至 96 年 7 月才通過,並於 97 年 1 月施行。專利師法後來之通過,應與行政院與司法院已有共識成立智慧財產法院有關,因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及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是於 96 年 3 月經總統公布,並授權司法院訂定施行日期,且自 97 年 7 月起施行。而也期待專利師公會能扮演健全智慧財產訴訟制度推手的角色,多跟智慧財產法院或司法院溝通。在這個司法為民的時代,相信法院會很尊重大家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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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前言 二、專利師法的通過 三、專利技術爭議在專利法上適用之困難 (一)專利技術爭議既係法院發現眞實之客體,亦係法律適用之對象 (二)專利技術進步性之判斷標準一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 (三)法官訓練之單一,技術領域之多元 四、專利師於智權訴訟之功能 五、期許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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