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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同時性的雙重義務違反與客觀歸責-評析台灣高等法院 90 年度交上易字第 295 號判決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古承宗
出版日期: 2012.02.01
刊登出處: 台灣/台灣法學雜誌第 193 期/18-28 頁
頁  數: 11 點閱次數: 2263
關 鍵 詞: 客觀歸責理論違規超速穿越馬路與有過失法益侵害結果歸責風險升高理論事後平價
中文摘要: 按甲肇事時係違規超速行駛,當時又並無任何不能注意之情况,縱使乙係違規穿越馬路,如果不是甲超速行駛,應有足夠的時間反應,避免危險發生,但因未依限速行駛,且疏未注意車前狀况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致撞及乙。依據客觀歸責理論,已製造一個法所不容許之風險,且該風險在具體事件歷程中實現。乙不按規定穿越道路,造成自己死亡,與有過失,但此死亡與甲之過失行為具有相當因果關係,甲仍難解免刑責。故乙死亡之結果,應可歸責於甲。

目  次: 一、高等法院的見解與論理疑慮
二、學說見解與相對應的批評
三、不法構成要件行為與結果歸責
四、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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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承宗,同時性的雙重義務違反與客觀歸責-評析台灣高等法院90年度交上易字第295號判決,台灣法學雜誌,第193期,18-28頁,2012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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