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農業發展;自由買賣;土地增值稅;土地移轉;農地開放;所有權人;撤銷訴訟;移轉;土地交易 |
中文摘要: |
我國過去的農地政策,重點在調整地權分配,保障實際耕作之農民,以激勵其生產、改善其生活。實施了耕地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及耕者有其田等,又先後修定和制定相關農業發展等法律,以限定自耕農才能擁有耕地、防止耕地細分及嚴格規範農地轉用等方式,來保護農地,對於促進當時農業與經濟發展具有極大的貢獻。但隨著時代的變化,農業對經濟的貢獻度降低,農地政策亦需因應調整為放寬購買農地所有權人資格限制,以引進資金與技術,促進農業經營現代化,並適度調整農地資源的利用,達到維護農業永續發展、保護自然生態環境資源。
|
目 次: |
壹、前言 貳、農業用地移轉免徵或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要件 一、農地開放自由買賣前免徵土地增值稅之要件 二、農地開放自由買賣後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要件 (以下刊載本期) 參、免徵或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效果之發生 一、農地開放自由買賣前合於免稅要件當然發生免稅效果 二、農地開放自由買賣後須由權利人或義務人提出申請 (以下待續) 伍、農業用地土地增值稅之退稅與補稅 一、有無適用法令錯誤退稅規定之適用 二、退稅之退還對象 三、免徵或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授益處分違法得撤銷並補徵稅款 陸、結語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