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不定期繼續性供給契約;保證金;預收營業收入;遞次性商品;委任契約 |
中文摘要: |
本件案例認定系爭會員權契約為不定期繼續性契約,符合繼續性契約之定義與特色,並無疑義;且判旨類推適用不定期租賃等相關規定,肯認會員之任意終止權的結論,亦無不妥。惟判旨中所稱之當事人間的信賴關係對於系爭不定期繼續性契約關係究有如何之影響、其與會員之任意終止權的關係為何,說明似有所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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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本案事實 爭點 判決理由 評析 壹、保證金之性質 貳、會員權契約之任意終止 一、本案例會員權契約之性質 二、繼續性契約之終止 三、終止前之通知 四、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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