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隱私權;同意權;網際網路;駭客;保護程式;電腦系統;電腦入侵者;制裁條款;電腦詐欺與濫用 |
中文摘要: |
美國乃高度重視隱私權之國家,對於犯罪偵查強調證據保存、證據能力與個人隱私權之保護。此一正為我國刑事訴訟法有關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以及證據法等項之修法趨勢。目前電腦使用趨勢已成為生活必要,反觀國內實務對於電腦仍著墨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對於利用電腦網路之虛擬空間或電磁數據資料犯罪之有相關犯罪偵查作為少有文字資料。而現今絕大多數視覺資料多以數位化處理,法律在成長上一直落後科技進步許多年。因此在調查或起訴電腦犯罪的事務上,問題更為凸顯。涉及電腦犯罪案件的偵查較諸一般犯罪案件,具有更多的科技性,許多案件發現,主要的證據並非直接透過電腦所發現的,調查員應該提高警覺,不要被案件的科技面相所充塞,而是將焦點放案件中的人、事、地、等重點上才可有能有破案的關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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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第一章、美國統一軍法典對電腦犯罪的相關法律規定 第二章、竊聽與電子通訊監察 第三章、存取業已儲存的通訊 第四章、電話撥號音訊攔截器、電話來源追蹤器 第五章、未經授權登入他人電腦系統(包含電腦駭客)聯邦法第 1030 條與 1029 條 第六章、猥褻兒童圖文資料(Child Pornorgraphy),聯邦法第 2252 條與 2252 A條 第七章、1980 年隱私權保護法案:聯邦法第 2000 AA條 第八章、搜索與扣押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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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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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函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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