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醫療法;醫療刑法;醫療義務;轉診;說明義務;親屬同意 |
中文摘要: |
近年來,醫療糾紛演變成刑事案件明顯增加,使「醫療刑法」成為新興的討論話題。然而,無論在國內外,學界和實務,乃至於訴訟當事人,似乎僅憑「法感」和「直覺」進行討論和論辯,即使相關「定義」、「概念」、「法理」充斥著學術刊物的版面,往往因缺乏必要的論證、反省與批判,使這些看似篷勃的研究,事實上成為空洞或似是而非的拼湊。復以,法界和醫界欠缺「語意」上的溝通與「翻譯」,使得「醫療刑法」並未成為化解紛爭的利器,反倒使訴訟當事人間的紛爭,進一步擴展而形成法界和醫界的相互叫陣。這種紛亂而非理性的現象,當為各界所不樂見。 作為法學工作者,本文所致力的,當屬側重「醫療刑法」法律面的初步認識與檢討-事實上,也只有能力如此;但在此同時,仍希望以較淺顯的文字,就「醫療刑法」的若干基本理解加以陳述,冀望能啟開法界和醫界良性對話的橋樑。
|
目 次: |
一、「『醫療法』適用」應作為「『醫療刑法』適用」的起點 二、「醫療義務」的概念 三、不可能排除「故意構成要件」適用於「醫療行為」的可能 四、「未履行醫療義務」的「醫療行為」有可能適用「不純正不作為構成要件」 五、「說明義務」和「手術過失」判斷無關 六、「醫療法」並非「醫療行為」的唯一「阻卻違法事由」的法源 七、醫療上並無所謂「轉診義務」,僅有「建議轉診義務」 八、醫療法上所謂「出院」,只是指「離開原醫療醫院」 九、「醫療法」上的「親屬(代為)同意」,並非「刑法」上的「同意」或「承諾」 十、鑑定為「疏失」,只是指「未履行醫療義務」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