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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附負擔之拋棄繼承
編著譯者:
鄧學仁
出版日期:
2012.07.01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法學雜誌
/
第 203 期
/176-181 頁
頁 數:
5
點閱次數:
2857
下載點數:
20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鄧學仁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抛棄繼承
;
財產繼承
;
私法自治
;
契約自由
;
利益保護
;
扶養請求權
;
家事調解程序
中文摘要:
扶養請求權具有私益性及公益性,且未達履行期之受扶養權利僅具有期待權或狀態權之性質,不得抛棄。而法定扶養義務雖為私法上之義務但係基於公益之必要而設,亦不得因約定而免除。拋棄繼承雖不得附以條件或期限,但無關法律行為效力生滅之附以負擔,適用於拋棄繼承時,在解釋上應與附有負擔之贈與及附有負擔之遺贈相同,應容許之。若繼承人於單獨繼承後不履行負擔時,在解釋上亦得類推適用民法第 412 條第 1 項規定,當事人應可主張撤銷拋棄繼承。
目 次:
壹、繼承權之性質為何?抛棄繼承可否附以負擔?
一、繼承權之性質為何?
二、抛棄繼承可否附以負擔?
貳、扶養請求權可否抛棄?法定扶養義務可否因約定而免除?
一、扶養請求權可否抛棄?
二、法定扶養義務可否因約定而免除?
參、於約定扶養之負擔不履行時,可否主張撤銷拋棄繼承?
相關法條:
民法 第 335、343、412、1118、1138、1145、1147、1148 條 (101.06.13 版)
票據法 第 128 條 (76.06.29 版)
相關判解:
最高法院 69 年台上字第 2041 號 民事判例
最高法院 74 年台上字第 1870 號 民事判例
最高法院 79 年台上字第 2681 號 民事判例
最高法院 86 年台上字第 3207 號 民事判例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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