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人民觀審制;司法信賴;犯罪事實;審判制度 |
| 中文摘要: |
我國如正式實施人民觀審制度,基於人民觀審制之本質功能及觀察外國實施人民參與審判法制之實證經驗,可反映人民社會常識及多元視野於裁判內容上,使職業法官不會墨守成規,裁判僵硬固定化,無法實現更優質之裁判內容。而也要提高司法透明度,增進人民對於司法之瞭解認識,提升人民對於裁判正當性之信賴,讓司法更親近於人民,同時也會產生對於社會之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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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人民觀審制之優點 參、觀審法庭之組成 一、法官之人數 二、觀審員人數 三、備位觀審員 肆、適用人民觀審制之案件 一、非少年刑事案件 二、公訴案件 三、重罪案件-最輕本刑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 四、適用觀審審判罪名決定時點 五、性犯罪是否納入觀審審判程序 六、觀審程序之除外規定 七、追加起訴之禁止 八、合併審理案件之處理 九、強制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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