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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聲請法院調查證據
編著譯者:
吳巡龍
出版日期:
2012.08.15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法學教室
/
第 119 期
/30-32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790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吳巡龍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發見蒐集證據
;
證據調查程序
;
審判核心事項
中文摘要:
被告涉嫌強盜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檢察官聲請傳喚證人證明被告因投資股票失利,曾向證人提議一起行搶,受命法官於準備程序時認為沒有傳喚證人之必要,受命法官得否逕行駁回檢察官傳喚證人之聲請?
目 次:
壹、問題提出
貳、法院與審判長及受命法官職權之區別
參、法院裁定准駁聲請調查證據
肆、結論
相關法條:
法院組織法 第 101 條 (100.11.23 版)
刑事訴訟法 第 155、163、163-1、163-2、288、288-3、379、404 條 (101.06.13 版)
相關判解:
最高法院 94 年度台上字第 1998 號 刑事判決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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