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急診;加護病房;重症醫療;病人轉院機制 |
| 中文摘要: |
衛生署於 2011 年首次委託醫策會辦理「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及建立醫院特殊照護中心基準與認證計畫」,於是正式進入委託機構評定時期;期望此評定及認證工作藉由專責機構統籌辦理後,能以更客觀及公正的方式進行。其中,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包括急診與加護病房、急性冠心症病人照護、急性腦中風病人照護、重大外傷病人照護,以及高危險妊娠孕產婦及新生兒之照護。本文欲以有限之篇幅,依「緊急醫療處置效能」及「持續性照護品質」介紹急診與加護病房之評定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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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前言 急診評定基準 「結構面」項次 重度級醫院人力配置基準有三 中度級醫院人力配置基準有二 「過程面」項次 「結果面」項次 加護病房評定基準 「結構面」項次 「過程面」項次 「結果面」項次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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