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綜合查詢
法學期刊
論著
博碩論文
國家考試
升學考試
法學期刊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末期病人醫療常規-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九十六年度醫上更(一)字第二號刑事判決評釋
編著譯者:
王志嘉
出版日期:
2012.11.05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法學雜誌
/
第 211 期
/232-256 頁
頁 數:
23
點閱次數:
1213
下載點數:
9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王志嘉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醫療常規
;
醫療過失
;
末期病人
;
安寧居家療護
;
無效醫療
;
醫療糾紛
;
利益衡量
中文摘要:
近年來,臨終照護、死亡與善終的議題,引起社會、醫界、與法界的普遍重視,不僅牽涉到病人的自主權,也牽涉到國家對生命的保護以及醫師緊急救治義務的界限。本文擬藉由「末期胰臟癌病人」的判決實例,探討「末期病人的醫療常規」,這不僅牽涉到末期病人與醫療常規的定義,以及末期病人是否有醫療常規的實務困境,包括:末期病人是否有給予抗生素治療的常規、提供水與食物的必要性、是否一律施行心肺復甦術、以及是否能終止或撤除心肺復甦術等倫理與法律爭議,均將於本文一併討論。
目 次:
壹、前言
貳、案例事實、判決要旨、與案例討論爭點
參、醫療常規與醫療過失的關係
肆、末期病人的定義與實務發展
伍、末期病人的醫療常規
陸、末期病人心肺復甦術與醫療常規的關係
柒、二○一一年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法後的影響
捌、結語
相關法條:
醫師法 第 21 條 (98.05.13 版)
醫療法 第 60、73 條 (101.06.27 版)
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 36 條 (96.07.11 版)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第 3、7 條 (100.01.26 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 524 號
最高法院 97 年度台上字第 2346 號 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96 年度醫上更(一)字第 2 號 刑事判決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