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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保護他人之法律,所為何來?-最高法院一○○年度台上字第一○一二號民事判決評釋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簡資修
出版日期: 2012.12.01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裁判時報第 18 期/25-31 頁
頁  數: 6 點閱次數: 1677
下載點數: 24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簡資修
關 鍵 詞: 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請求權舉證責任
中文摘要: 以他人為目的之法律,意在使人類互盡保護之義務,倘違反之,致損害他人權利,與親自加害無異,自應使其負損害賠償責任。此為一種獨立的侵權行為類型,其立法技術在於轉介立法者未直接規定的公私法強制規範,使成為民事侵權責任的規範,俾侵權行為規範得與其他法規範體系相連結。
目  次: 【本案事實】
【爭點】
【判決理由】
【評析】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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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資修,保護他人之法律,所為何來?-最高法院一○○年度台上字第一○一二號民事判決評釋,月旦裁判時報,第18期,25-31頁,2012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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