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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保護他人之法律,所為何來?-最高法院一○○年度台上字第一○一二號民事判決評釋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簡資修
出版日期:
2012.12.01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裁判時報
/
第 18 期
/25-31 頁
頁 數:
6
點閱次數:
1677
下載點數:
24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簡資修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損害賠償責任
;
損害賠償請求權
;
舉證責任
中文摘要:
以他人為目的之法律,意在使人類互盡保護之義務,倘違反之,致損害他人權利,與親自加害無異,自應使其負損害賠償責任。此為一種獨立的侵權行為類型,其立法技術在於轉介立法者未直接規定的公私法強制規範,使成為民事侵權責任的規範,俾侵權行為規範得與其他法規範體系相連結。
目 次:
【本案事實】
【爭點】
【判決理由】
【評析】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簡資修,保護他人之法律,所為何來?-最高法院一○○年度台上字第一○一二號民事判決評釋,月旦裁判時報,第18期,25-31頁,2012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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