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鉅額資金;租稅資料;德國;逃稅;違法取得;證據禁止 |
| 中文摘要: |
瑞士、列支敦斯登及盧森堡等國家號稱避稅天堂,租稅國家則視之為逃稅打手。如果當地銀行離職職員竊錄德國逃稅客戶資料,儲存於光碟,再向有權稽徵稅捐的德國兜售,德國除徵收稅金之外,可否以系爭租稅光碟作為納稅義務人逃稅罪之證據?這個簡短案情及爭點,便是本文標題的背景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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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譯者導言 壹、前言 貳、德國購買光碟之刑法評價及對證據使用問題之影響 參、所購得租稅光碟資料之刑事訴訟證據使用 一、依附性證據使用禁止? (一)可能違法類型一:依來源國法,線民取得資料屬違法行為 (二)可能違法類型二:購買光碟資料欠缺刑事訴訟之法律基礎 (三)可能違法類型三:類推禁止不正訊問規定? (四)可能違法類型四:違反國際法 二、自主性證據使用禁止 (一)侵害基本權利 (二)違背法治國原則? 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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