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數罪併罰;易科罰金;刑事政策;緩起訴;社會勞動;審判量刑 |
中文摘要: |
從民國 90 年開始,關於數罪併罰得否易科罰金,在我國法制上歷經幾次修正,其修正之頻繁,實屬罕見。而也因為此問題長久以來一直困擾著實務運作,雖然大法官曾作成解釋企圖闡明相關爭議,卻因說理有限,以致於學說上一直存在不同的批評聲音。故為了釐清相關疑義,本文乃先行探討數罪併罰得否易科罰金之實務發展,除另基於刑罰最後手段原則,檢討傳統實務之妥當性外,亦自法制沿革的角度,指摘相關實務之疑義,並於最後,提出本文之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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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應執行刑逾 6 月一概不得易科罰金之早期實務 參、限制逾 6 月應執行刑易科罰金之檢討 肆、易科罰金之法官保留 伍、應執行刑等同單一宣告刑之檢討 陸、與其他機構外處遇之比較檢討 柒、正當法律程序之檢討 捌、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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