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違憲審查;憲政司法;司法權;民主 |
中文摘要: |
當我們在行政立法關係之外,加上其他重要的參數以後,會發現總統制代表的美國,和內閣制代表的英國,在民主運作上的差距,還遠小於同樣是內閣制的瑞士。他建立的多數決民主和共識決民主的二分,就分別以英國和瑞士為其兩極,最古老的美利堅合眾國和二戰後新建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都只能歸類為中間的某種混合制。換言之,只有當我們把視野放得更寬時,才能把事情看得更清楚,方向抓得更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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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分散審查還是集中審查 權利保護還是秩序維護 整飭秩序還是調適秩序 開放調適還是內涵界線 分軌自主還是多軌連動 多元和共識民主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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